資訊 > 政策法規(guī) > 政府不背書 保健品注冊制要改
3月11日,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,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在回答保健品整治的問題時表示,要改革現在的保健品注冊制度,更多地落實企業(yè)主體責任,實事求是,不能夸大,政府也不能在這方面為企業(yè)背書。
張茅表示,近一段時間來,對于“保健”市場,社會關注度高,群眾反映比較大。亂象比較多,危害大,必須加強整治。不過,張茅也提到,“保健”市場中有些概念確實也難以界定,市場上的保健品,有企業(yè)自己定位的保健品,也有在有關部門注冊的保健品,包括保健食品、保健用品,這里面虛假宣傳的成分確實不少,但取證難、認定難,整治起來難度也比較大。
今年1月,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聯(lián)合13個部門下發(fā)《聯(lián)合整治“保健”市場亂象百日行動方案》,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100天的聯(lián)合整治行動。根據行動安排,將禁止各地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對保健品進行評比、評優(yōu)等活動。
此次會上,張茅介紹,13部門聯(lián)合整治取得了階段性效果,從1月8日-3月1日,一共立案4865件,案值達到51.7億元。此外,他還強調,整治工作不會局限于百日,必須長期進行,同時要加強科普宣傳。
直銷是保健品銷售的重要渠道之一,據商務部此前介紹,針對直銷行業(yè)有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,已經暫停了辦理直銷相關的審批、備案等事項。“關閉”渠道之余,未來保健品行業(yè)管理向準入源頭傾斜。張茅認為,將來改革的目標是落實企業(yè)主體責任,擴大企業(yè)自我聲明的范圍。
目前,我國保健品采取注冊與備案制并行的管理模式。生產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,以及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(屬于補充維生素、礦物質等營養(yǎng)物質的保健食品除外)必須通過產品注冊,并由審評機構統(tǒng)一組織現場核查和復核檢驗。張茅提出,未來“這個食品對身體有什么樣的好處,由市場來檢驗,由消費者來檢驗,減少政府的鑒定”。
而對于保健品宣傳,張茅提到,一是要從廣告法等法律法規(guī)進行嚴格限制。必須要依法宣傳,不能夸大宣傳。對于出現的問題,造成的危害,要依法進行懲處。同時,特別要加強科普宣傳,使消費者科學認知。
實際上,我國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對保健品廣告均有規(guī)定?!吨腥A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十八條明確規(guī)定,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藥物”。1月24日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有關負責人也表示,今年將研究借鑒煙草標簽管理方式,在保健產品標簽顯著位置標注“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”。
此外,在記者會上,張茅還對食品安全、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等話題做出表態(tài)。他提出,對于食品安全要實行最嚴厲的處罰。包括巨額懲罰制度、巨額補償制度、重獎舉報人制度。同時,要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,使制假售假者傾家蕩產,公開曝光造假者,讓他在陽光之下無處藏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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