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訊 > 政策法規(guī) > 食品加工助劑在使用中應遵循的原則
食品加工助劑是作為輔助食品生產加工順利進行的各種物質。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4)規(guī)定:食品工業(yè)用加工助劑是保證食品加工能順利進行的各種物質,與食品本身無關,如助濾、澄清、吸附、脫膜、脫色、脫皮、提取溶劑、發(fā)酵用營養(yǎng)物質等。食品工業(yè)用加工助劑屬于食品添加劑的管理范疇,但是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食品添加劑,那么,加工助劑在使用中應遵循哪些原則呢?
首先要了解的是,加工助劑對食品本身并不起功能作用,而只是由于工藝過程的需要,在食品加工過程中加入的各種物質,能夠保證食品加工的順利進行,如脫模劑、酶制劑等。在滿足工藝需要的前提下,應盡量降低加工助劑的使用量。
有的加工助劑如攝入過多,會對人體健康不利,應在制成最終產品前盡量除去。還有一些加工助劑可能含有有害雜質,如果不能完全除去應盡可能降低其殘留量。如乙醇作為提取溶劑被廣泛應用于食品加工中,但乙醇中含有甲醇、雜醇油等有害雜質,需要盡可能地降低乙醇在食品終產品中的殘留量,以達到控制有害雜質的目的。
國家相關部門針對加工助劑制定了相應的產品標準,如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乙醇》(GB 30610-2014)等,乙醇作為加工助劑使用對應符合其相應的產品標準中的各項質量規(guī)格要求。
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4)中規(guī)定了可在各類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,殘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劑名單(不含酶制劑),共38種;需要規(guī)定功能和使用范圍的加工助劑名單(不含酶制劑),共77種;允許使用的酶共54種。
舉例來說,在雞爪的生產過程中,雖然過氧化氫是GB 2760中規(guī)定的加工助劑,但是雞爪的生產加工過程不符合GB 2760中加工助劑的定義和使用原則,因此過氧化氫不能作為加工助劑用于雞爪的加工。
對于有些既是一般食品添加劑,又是加工助劑的物質,使用時該如何區(qū)別?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4)附錄A規(guī)定的食品添加劑主要在食品中發(fā)揮功能作用,附錄C規(guī)定的加工助劑主要在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發(fā)揮工藝作用,不在所生產的最終食品中發(fā)揮功能作用。當一種物質既在附錄A又在附錄C時,應根據所發(fā)揮的功能作用,按照相應的規(guī)定使用。
根據GB 7718實施指南,加工助劑可以是食品原料,也可以是GB 2760的表C中所列的物質。
根據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(GB7718-2011)問答,關于加工助劑的標示回答稱“加工助劑不需要標示”;關于酶制劑的標示回答稱“酶制劑如果在終產品中已經失去酶活力的,不需要標示,如果在終產品中仍然保持酶活力的,應按照食品配料表標示的有關規(guī)定,按照制造或加工食品時酶制劑的加入量,排列在配料表的相應位置”。
大豆異黃酮是一類從大豆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活性成分,屬于植物雌激素家族。隨著人們對天然健康產品需求的增長,大豆異黃酮因其獨特的生理功能和顯著的健康益處,成為保健品和營養(yǎng)補充劑中的熱門成分。
甘草提取物是從甘草根部提取的天然活性成分,作為傳統(tǒng)中藥的重要組成部分,甘草提取物因其豐富的藥理活性和多樣的健康功效而備受關注。甘草提取物不僅廣泛應用于醫(yī)藥領域,還在保健品、食品及化妝品行業(yè)展現出重要價值。
甘草酸二鉀鹽是一種來源于甘草根中的天然活性成分,因其優(yōu)異的藥理作用和廣泛的應用價值,在醫(yī)藥、保健品及食品添加劑領域受到高度關注。作為甘草酸的鹽類形式,甘草酸二鉀鹽不僅保持了甘草酸的生物活性,還因其良好的水溶性和穩(wěn)定性,便于制備和應用。
蘆薈提取物是從蘆薈植物中提取的天然活性成分,因其豐富的生物活性和卓越的保健功效,在醫(yī)藥、護膚品及保健領域受到廣泛關注。蘆薈提取物含有多種維生素、礦物質、多糖和酚類物質,賦予其多重健康功效,成為現代天然健康產品的重要原料。
丹參提取物是從傳統(tǒng)中藥丹參根部提取的天然活性成分,因其豐富的藥理作用和卓越的保健功效,成為現代醫(yī)藥和保健領域廣泛關注的重要植物資源。丹參提取物主要含有丹參酮、丹參酚酸鹽等多種活性成分,這些成分賦予其顯著的心腦血管保護功能。
綠茶提取物是從優(yōu)質綠茶葉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活性成分,因其豐富的生物活性物質和顯著的健康功效,成為保健品、食品添加劑以及醫(yī)藥領域的重要原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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